危险废弃物处置的三大原则
- 2024-01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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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 山东中阔环保
危险废弃物处置的三大原则包括:
减少产生:有效控制废弃物的生成是处理废弃物的重要环节。实验室应科学选择实验研究技术路线、控制化学试剂使用量、采用替代物,尽可能减少废物产生量。
及时收集: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收集,形成“即生即收”的观念和制度,减少其扩散、污染的时间。
分类处理:根据废弃物的性质、形态特征进行分类,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定期安全处理。例如,废气通过通风设备稀释后排至室外,废液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,密闭存放,禁止混合贮存。
此外,危险废弃物的贮存需要专用的贮存场所,并做好防渗漏、防扬散、防流失、防溢流的措施。贮存场所应设置警告标志和标签,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全部粘贴危险废物标签。危险废弃物需根据其不同的物理及化学属性分类进行存放,不能混堆。
根据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》,移出人应履行多项义务,包括对承运人或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、制定管理计划、建立管理台账、填写转移联单等。这些规定确保了危险废物的合法转移和处理。